2025“中国体育彩票·金嗓子”杯
第14届桂林市大众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桂林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桂林市篮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体坛导报
广西桂林逐梦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四)运营单位
桂林市名桂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二、比赛时间
2025年9月13日—9月27日
三、比赛地点
七星区桂林甲天下会展中心逐梦体育篮球公园
四、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篮球、女子五人制篮球。
五、比赛分组
(1)女子组
(2)U18、U16、U14、U12、U10男子组
(3)U18、U16、U14、U12、U10女子组
(4)U8男女混合组
(5)大学生组
(6)机关事业单位组
(7)公开组
六、参加办法
(一)大学生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校学生(以学生证为准);机关事业单位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医保或养老保险证明),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公开组运动员资格不限,年龄为18岁(即2007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以上。
(二)U系列组U18、U16、U14、U12、U10、U8组队员年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U18组-必须是该年龄段或该年龄段以下的队员(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要求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2.U16组-必须是该年龄段或该年龄段以下的队员(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要求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3.U14组-必须是该年龄段或该年龄段以下的队员(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要求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4.U12组-必须是该年龄段或该年龄段以下的队员(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要求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5.U10组-必须是该年龄段或该年龄段以下的队员(201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要求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6.U8组-必须是该年龄段或该年龄段以下的队员(201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要求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三)比赛报名截止后,将在指定赛事官方网站“后浪体育”(http://sport.ttdbbc.com.cn)对各队报名名单进行公示。
(四)4队(含4队)以下不比赛。
(五)男、女比赛为5人制,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U8混合组,U10男子组、U10女子组按照小篮球规则报名和比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8-10名。
(六)每场比赛开赛前运动员必须出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生组的队员出示学生证,经查验确认无误后才能上场比赛。
(七)凡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运动的人员。每队自行购买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参赛者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赛者对参加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作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每队收取比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如无违纪行为(如殴打、辱骂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对方队员和观众,无故弃权、罢赛、冒名顶替等),保证金于比赛结束一周内退还。
七、报名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9月4日
(二)报名地址:比赛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参赛者登陆赛事官方网站“后浪体育”(http://sport.ttdbbc.com.cn)报名,按各项要求填好上传,支付保证金即可。咨询电话:2889398(体坛导报,榕湖北路1号桂林日报社3楼)。
(三)报名时须填报领队姓名、手机号、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用于发放奖金和退还保证金),教练员、队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等资料须在报名时交齐。
(四)各参赛队自备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红、黄、白、灰为浅色,黑、绿、蓝、紫为深色。服装不统一的,严禁上场比赛,并对因服装不符合要求带来的延误负责),上衣前后需有明显号码,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以及队员号码。
(五)抽签时间及地点:9月5日15:30在七星区穿山东路市体育中心棋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并抽签,各参赛队派代表参加,不来的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违规违反比赛要求的行为将自负,并视为放弃本队抽签权利,由工作人员代抽。
(六)主办单位有权使用球队、球员的肖像媒体网络宣传报道权利,主办单位拥有独家网络直播比赛的权利。
八、竞赛办法及有关规定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和《小篮球比赛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最新解释。
(二)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对方以20:0获胜),以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两队或多于两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名次:按它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多少排列名次;如净胜分相同,则按它们之间比赛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如得分仍相同,则按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排列名次;如所有净胜分仍相同,则按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排列名次。
(四)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名次,将用抽签的办法进行名次排列。
(五)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不到赛场的球队,作弃权处理。
(六)球队弃权,则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七)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如发现运动员同时参加两支以上队伍比赛,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并禁止参加此项篮球赛三届,同时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
(八)参赛队中如有在赛场上发生打人、罢赛、无理取闹、不尊重裁判、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所有成绩;并将根据具体违纪情况,给予该队或违纪的队员(同一个队名或同一批队员不同队名)禁止参加此项赛事1-3年的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他人伤害者,组委会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肇事者的有关责任。
(九)球迷应文明观赛。各队领队、教练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本队啦啦队人员以及球迷,引导他们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严禁侮辱、谩骂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比赛工作人员以及对方球队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观看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多次违犯的,将建立球迷黑名单,直至取消其永久到场观看大众篮球赛资格。
(十)申诉规定:比赛中如某队提出申诉,须交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如胜诉,申诉费退还;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提出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以内上报文字申诉材料(不受理口头申述),逾期不予受理;若对队员身份资格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述,必须提供证据材料。
(十一)赛制要求
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决出相应名次。
(十二)女子篮球赛分组视报名情况确定。
九、清洁比赛的要求
(一)过分挥肘,伸腿绊人,挥臂击打,用脚蹬踏,贴近腾空队员直接伸腿或将身体移入其身下垫脚或撅臀等坏动作,均可能发生严重的伤害事故;他们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直接导致球场冲突的重要原因,必须认真对待。对有意识出现的这些坏的、伤人的动作:
1.没有发生接触的,但使得对方动作或节奏发生迟缓或变形者,应判罚技术犯规;
2.有发生接触的,通常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发生接触严重的,有可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可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犯规;
4.用拳头击打对方队员的,总是要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关于队员“弓腿”的判断与判罚。
1.进攻队员上篮时弓腿,必须是一种自然的动作,如发生身体接触,不是犯规。
2.进攻队员以弓腿姿势持续(并没有收回)顶撞防守队员,是一起进攻犯规。
3.进攻队员弓腿后使用蹬踹动作撞击防守队员,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严重的可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三)零容忍。参与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质疑裁判员的判罚,对判罚不满,用手指着裁判做“摊手”、“抱头”、“拍地板”等抱怨的动作;与裁判员纠缠或近距离与裁判员对视,对裁判员做出挑衅性动作或手势;冲着裁判员鼓掌,煽动观众,做戏剧性的表演;指责谩骂裁判等行为,将直接判罚技术犯规。情节恶劣者,将被处以更加严重的处罚。
(四)特殊规定:比赛过程中某一组运动员出现冲突,临场裁判处理结束后强制让冲突队员换下,比赛计时钟运转一个片段后方可换上场。
十、仲裁、技术代表、裁判员选派
比赛仲裁、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竞赛编排长、裁判员由桂林市篮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女子组、U系列组、大学生组、机关事业组、公开组比赛:参赛队伍15队以上录取前八名,10-14队录取前六名,9队以下录取前三名。
(二)获得名次的队均给予奖励。奖金数按1-8名依次为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均为税前奖金)。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